法制網記者章寧旦 法制網通訊員梁兆周 彭漢文
  跨省糾紛案件能否快速實現送達、審理、調解、執行?這一命題在粵桂省區交界地得到了實現。近日,廣東省肇慶市懷集縣人民法院依據與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共同簽訂的《省區交界地人民法院司法協作協議》,主動介入八步區法院受理的一宗涉及本地轄區內當事人案件的送達、調解工作,並使案件雙方當事人成功達成調解協議。
  據瞭解,兩地法院自2013年10月25日簽署《司法協作協議》以來,共互相配合處理了24宗案件,其中8宗得以調解結案,顯示出了跨省法院司法協作模式的巨大威力。
  今年3月8日,廣東懷集懷城鎮的袁某駕駛其自有大貨車沿國道207線由廣西賀州信都往八步方向行駛至信都街路段時,與廣西賀州八步區的劉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劉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賀州市交警部門認定,袁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事故發生後,因雙方對賠償問題協商不下,劉某將袁某告上賀州市八步區法院,要求袁某賠償其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營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損失共15萬餘元。由於肇慶市懷集縣與賀州市八步區地理上相鄰,廣東省道263線穿境而過,併在廣西賀州八步區信都鎮與國道207相連,每天過境的客貨車川流不息,兩地民間經濟往來甚是頻繁,以致這一交界地區域各類糾紛頻發。
  八步區法院受理案件後,因被告袁某是懷集縣居民,依據以往的司法委托相關規定,跨省案件的委托應當要走這樣的程序:八步區法院先將委托送達材料移送賀州中院,由賀州中院移送廣西高院,再由廣西高院移送給廣東高院,之後逐級移交給懷集縣法院。然而,肇慶市懷集縣與賀州市八步區也就“一步之遙”,如果走完這些委托程序,沒有一兩個月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完成的。
  為了有效解決這一難題,兩地法院共同簽署的《省區交界地人民法院司法協作協議》明確約定:對兩地法院需異地送達的法律文書,協商採取委托送達,並規定相應的送達時效和協助責任。在這種跨省司法協作模式框架下,承辦該案的八步區法院曾悅法官首先想到的是找鄰近的懷集縣法院梁村法庭朱堅峰法官直接協助送達。
  朱堅峰法官接到委托送達材料後,立即找到當事人袁某送達了訴訟材料,並且詢問袁某是否願意接受庭前調解。在瞭解袁某願意協商解決賠償問題後,馬上將這一信息反饋給八步區法院。
  在兩地法院的共同配合和不懈努力下,案件各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除了承保袁某駕駛的大貨車的肇慶某財保公司依據交強險應當賠償的12萬餘元外,袁某自願一次性再賠償劉某各項損失共3萬餘元。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24天,而在之前,這樣的案件從立案到結案至少需要三個月以上的時間,跨省司法協作模式讓兩地法院感受到了無縫協作的威力。  (原標題:粵桂兩地法院司法協作共處跨省糾紛案件24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v18cvyab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